反诈骗常识

一、冒充客服、购物类诈骗、网络兼职刷单、仿冒身份欺诈、导师诱惑平台赌博、投资理财等等。

二、利诱类欺诈、虚构险情欺诈、日常生活消费欺诈、钓鱼、木马病毒类欺诈、各种各样诈骗;

三、报警人的基本情况,包括:姓名、电话、单位、微信号、QQ号、电子邮件地址、住址、身份证号;

四、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,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电话、犯罪事实、作案时间;

五、所报案件的基本情况,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起因、经过、结果以及案件所涉及的人员情况;

六、报警人和嫌疑人基本情况必须属实,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。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;

七、报警人虚构事实、慌报险情或诬陷他人,公安机关将采取有效手段。追究 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;

八、对于报警人提供的资料,公安机关承诺予以保密;

九、报警人遇紧急情况,建议拨打96110;

十、报警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法,配合公安机关了解或核实所报告情况。如报警人提供的资料不全,且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法,导致公安机关无法调查和处理所报告的情况的,公安机关有权不予处理




官方通告更多

最近更新

‹‹ 1 2 ››

网站标签

友情链接

微信号

96110

添加微信

微信号复制成功

打开微信,点击右上角"+"号,添加朋友,粘贴微信号,搜索即可!

扫一扫二维码
用手机访问